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为什么要终生保存?

雅安卫生计生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为什么要终生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重要依据。我国法定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含1项开放性条款),包括有害的组织反应(确定性效应)和放射性肿瘤(随机性效应)等。电离辐射导致的健康效应,特别是放射性肿瘤,经过约10年的潜伏期后,可以在生命的任何时期出现。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时,个人剂量监测资料是重要的诊断依据之一。因此,原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标准均规定个人剂量监测记录要终生保存。终生保存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具体的要求可能比终生还要长久,如《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和《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均要求在工作人员停止放射工作后,其照射记录还要至少保存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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