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不低于4W!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塔溪乡中心卫生院招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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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临床专业毕业生,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2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5月20日15点。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hl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到县人社局502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2.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
2018年5月20日15点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县卫生计生局和县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3工资及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人才服务机构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规定程序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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