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知】关于做好 2018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18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8]1 号)文件的要求,依据《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长治医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一)首次贷款学生
1.首先进行“学生在线注册”
首次贷款学生须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
程序:登录→进入注册页面→查询“长治医学院”→填写信息→提交→设置登录名及密码→注册完成(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示意图—首次贷款》)
2.申请贷款
首次贷款学生须再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贷款申请。(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示意图—首次贷款》)
(二)续贷学生
1.组织贷款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各院(系、部)要积极做好贷款宣传工作,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贷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 次。个人信息未更新或完善的,审核不予通过。)
2.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
(1)填写续贷声明:各院(系、部)要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具体要求:
①贷款学生须对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续贷意愿、对贷款的认识及毕业后的还款意愿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陈述;
②字数不得少于 100 字,100-200 字为宜;
③续贷声明内容敷衍,态度不认真的,审核不予通过。
(2)续贷声明审核: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各院(系、部)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①审核程序:各院(系、部)按照《院系续贷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 3)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校系统”在线进行审核;
②审核内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和完善;续贷声明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填写审核意见;
③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3)学生查看审核结果。各院(系、部)需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于 6 月 20 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及时查看续贷声明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如还需贷款,需重新填写续贷声明并提交审核)
(4)续贷声明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 年 6 月 30 日。
3.续贷申请流程:
打开网页→点击左上角第二栏,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点击右边第二行,身份证登录→按照要求填写里面相关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资助中心审核通过→暑期回家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将回执单以班级为单位交到院系。(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示意图》)
(三)贷款注意事项:
1.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 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 8000 元(本专科)或 12000 元(研究生)的,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注:山西籍贯的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本专业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实习学生只能申请学费),贷款额度超额者山西省国家开发银行将拒绝放贷。
2.贷款材料: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A《助学贷款申请表》需加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由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B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C 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D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续贷申请材料:A《助学贷款申请表》(不需学校或村镇单位盖章);B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的原件。
3.贷款学生可登陆“微信公众号—长治医学院学工在线”或“长治医学院学工部网站”查看《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示意图—首次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示意图》(长治医学院学工部网址:http://xgb.czmc.com/xszz.htm)
二、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对于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按照《长治医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进行办理贷款。
2.各院(系、部)要组织让学生及时咨询生源地教育资助相关部门和经办贷款的银行机构,详细了解自己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和办理流程,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直接向生源地教育资助相关部门和经办贷款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
3.长治医学院收费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长治医学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长治市分行南街支行
账号:0505009309026409695
电子联行号(12 位): 102164000934
三、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细心核对数据,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协办工作,将通知要求尤其是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班级学生,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加强诚信教育。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认清不按时还款形成违约的后果和所承担的责任,要求学生按期还款,鼓励有能力的学生提前还款,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
3.强化资助育人功能。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培养青年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目标,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中,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增强受助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
附件:院系续贷审核时间安排表
学 生 处
2018.5.9
转自长治医学院学工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