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编制,待遇好!佳木斯卫计委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人!还不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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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医学类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资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需要提供执业资格的考生,应聘者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和注册条件,需要进行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必须考核合格。
4、统招硕士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统招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录取批次毕业,不包括二表预科、第三批次录取本科和在校专升本人员(查看《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近。特殊岗位,如院前急诊急救等可视招聘单位需求适当放宽到全日制统招本科三表及以上。
6、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佳木斯市人社局、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和佳木斯大学就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其他省内外医学院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瑞博
联系电话:13504698189,0454-8223504
应聘人员登录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和上述高校网站,下载《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必须正反面打印、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提交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由本人签字的《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两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医师资格证等)。④应聘的本科学历人员必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学校印章;硕士学历人员必须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⑤2018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学历、学籍档案、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注意事项: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提供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后附联系方式)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及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个别岗位未达到1:3的,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需报人社部门,视具体情况裁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评委7名,由市人社局、市编委、市卫生计生委及专家库成员组成。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医学基础、综合分析、求职动机等能力,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以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专家出题,应聘人员现场答题、专家评委现场提问、打分。
5、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医学基础知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聘用及待遇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审核。由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和经费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4附件下载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xls
2018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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