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三项措施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青白江卫生计生监督
针对近期中小学、托幼机构传染病流行特点,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青白江区卫计局三项措施全面做好全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近期有传染病发现发展苗头的学校、托幼机构实施重点检查,充分履行卫生监督指导责任。对其他学校、托幼机构实施区乡两级全面巡查,确保监督覆盖面。
二是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夯实学校、托幼机构监督项目的全面性。市、区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全面完成学校国家双随机监督及抽检工作任务,对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学环境卫生等宏观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采光、照度等微观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抽检。
三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针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中的关键危害控制点,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对学校安办主任、后勤工作人员针对性培训和现场指导,及时精准指出单位存在的问题关键所在,便于学校、托幼机构的及时、有效整改。
通过检查,全面提高了学校、托幼击鼓管理者及工作人员卫生安全工作认识,为有效遏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