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已达9487家
本文转载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备案人数和直接结算量持续快速增长,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8年5月31日,国家平台备案人数257万,较上月增加12万。5月日均备案3871人。
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
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继续增加,数量达到9487家,比上月底增加207家。
基层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继续扩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72家,比上月底增加182家。
截至5月31日,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2万人次,医疗费用125.9亿元,基金支付76.5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0.8%。
今年1-5月
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5.4万人次,是上年全年结算量的2.4倍;
医疗费用87.6亿元,是上年全年结算费用的2.3倍;基金支付52.9亿元,是上年全年基金支出的2.2倍;基金支付比例为60.4%。次均住院费用2.5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5万元。平均每日直接结算2347人次。单日结算峰值屡创新高,本期峰值日为5月28日,单日结算4878人,医疗费用1.3亿元,基金支付0.7亿元。
基金支付超过1万元21.7万人次,超过5万元2.8万人次,超过10万元4283人次,基金最高支付87.08万元。
温馨提示:
1
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
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
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如需查询备案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等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si.12333.gov.cn。
政策解读 |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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