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度药品检查报告》,其中关于药品流通的检查结果中,按照《2017年药品GSP跟踪检查计划》,关于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跟踪检查和对零售药店的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检查任务概况梳理
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55家,涵盖广东、四川、湖北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对零售药店进行飞行检查12家,涵盖辽宁、湖南、贵州3省。
相较于2016年检查任务,2017年度检查任务增加34%。
检查原则及检查范围
按照风险管控原则,2017年度药品流通跟踪检查选择经营品种安全风险高、品种储存条件要求高、有国家药品抽检不合格、有过被投诉举报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跟踪检查,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
而从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按不同类型随机抽取55家批发企业,从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中抽取12家零售药店进行检查中,检查范围如下:
检查结果
2017年度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不通过企业19家,不通过率34.5%(与2016年检查情况对比,批发企业不通过率80%相比,明显下降)。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飞行检查不通过企业10家,不通过率83.3%。
批发企业主要问题
2017年度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跟踪检查共发现缺陷436项。其中严重缺陷58项,主要缺陷330项,一般缺陷48项。各类型缺陷分布情况如图:
可以看到:
药品批发企业严重缺陷主要分布在总则、采购、计算机系统、销售等方面。
药品批发企业主要缺陷主要分布在机构和质量管理职责、储存与养护、设施与设备、校准与验证等方面。
药品批发企业一般缺陷主要分布在储存与养护、设施与设备、采购、人员与培训等方面。
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主要问题
所检查的12家企业中,共存在缺陷91项。其中严重缺陷31项(分布于总则、采购与验收),占全部缺陷的34.1%,主要缺陷50项,一般缺陷10项。
检查发现的缺陷较多存在于陈列与储存、采购与验收、总则等方面。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零售药店检查不通过率为83.3%,严重缺陷比例最高。
企业存在共性问题包括:未能提供购进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不能追溯该药品的来源;中药饮片未标识生产企业、无外包装、无产地、无生产批号;超范围经营药品、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处方药开架销售;违规销售米非司酮片;伪造处方、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处方等。
综上,94号公告发布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流通企业开展了多轮的飞行检查及跟踪检查(飞行检查形式),严厉打击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经营秩序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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