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卫计局荣获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晋中卫生计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政法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国卫医办函〔2018〕296号),对在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的地区、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市祁县卫计局荣获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近年来,祁县卫计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以建设“平安祁县”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有序推进医疗行业平安建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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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及时、扎实的落实,祁县卫计局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卫计系统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与各医疗机构签订平安医院责任书,明确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将“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细化、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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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结合“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疗质量内涵建设年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开展了“假如我是患者大讨论”和“夯实优质护理服务内涵,提升护理服务水平”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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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执业

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广告等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两非”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加强新录用人员、聘用人员、实习、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定培训制度和考核办法,强化医疗技术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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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

祁县卫计局成立了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专门接待办公室,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对投诉人群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引导患者正确通过正常途径处理医患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建立了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要形式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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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全县11个县、乡医疗机构都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建立将医疗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的调处渠道,逐步建立起医疗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