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德州市中医院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5月以后出生),中级职称者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应于20187月底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627—73日。

3.报名地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165号(德州市中医院东院区五楼人事科)

4.报名材料: 需提交个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和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单面复印。

5.资格审核:医院人事科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当场公布,特殊情况研究后回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75日上午8点笔试;上午9点面试。

考试地点:德州市中医院东院区5楼大会议室。

五、成绩排名公示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德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总成绩相同者,以取得执业证书时间早、笔试分数高、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招聘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录用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50元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医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州市中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医院人事科发放《德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医院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