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执业药师,药店GSP证危险

药店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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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执业药师,13家药店GSP证书被撤了。

 

昨天,安徽六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通告称,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而13家企业原执业药师已注销,截至2018年6月26日,13家企业未聘用新的执业药师,不再满足药品经营条件要求。因此,按照有关规定,撤销13家企业GSP证书。



其次,执业药师不能在职在岗的药店都危险。就在今年,多地多家药店因在岗履职问题,遭受相关处罚。

 

今年1月中旬,佛山药监局发布相关通告,5家药店GSP证书被撤,其中,佛山市全家福医药有限公司水建星分店就因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该企业GSP证书就被撤了。



5月23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佛山又有两家药店因未配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因此,根据有关规定,撤销两家药店的GSP证书。

 

此次,广东省药监局在发布此公告时,还特别强调,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向省局报送,由省局进行社会公开,并对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当然,各省对药店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明文规定,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的,都要撤销GSP证书。

 

今年5月7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相关通知,指出对查实聘用“挂证”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论处,一律予以撤销《药品GSP证书》,并在诚信档案中予以记录,列为失信企业。

 

同日,黑龙江发布治理执业药师“挂靠”行为专项工作通知,对于违规药店,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要求,采取收回或者撤销GSP认证证书等风险控制措施。

 

4月初,山东青岛药监局发布相关通知,要求78家药品批发企业、1820家药品零售企业自查,主动清退所有“挂证”、兼职执业药师。否则从严处理,撤销GSP证书,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马云在浙商总会2018年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谈到,以前企业家做企业老是叫等政策,今后要懂政策。国家的国策如果三令五申,四、五次,七、八次在讲的时候,你要非常小心。

 

而国家对药店药师在职在岗问题可谓“三令五申”,国务院、人社、食药总局等三个部门都强调,严禁药店、药师“挂证”。


此外,还有多省要求企业提供岗位,鼓励执业药师在职在岗。

 

广东省分级分类管理文件强调,根据药品种类配备执业药师,销售种类越多配备的执业药师也就越多。

 

上海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药师,超过1000 m2的,每当增加100 m2,至少应增加注册执业药师和药师各1名。

 


而黑龙江则转变观念,诱导药师在岗,发文指出,要保护执业药师在职权益,对社保或医保未在注册企业参保以及尚未参保的执业药师,经核实确能在企业在岗履职的人员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