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201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7〕43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目前使用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今年我县将开发公益性岗位
71 个用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汾西县户籍毕业生,毕业一年后五年内未就业的(即2012.6-2017.6之间) ,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二、招用计划
2018年我县计划招用困难高校毕业生71 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具体见《汾西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
三、招用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户口本原件(户主、本人)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 3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下载电子学历1份。
凡参加事业单位审核通过申报公益性岗位的考生不再提供上述资料,只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
2018年 7月16--18日
3、报名地点
汾西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4、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
本次笔试与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题、同步进行,如考生同时两项都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将作为招用公益性岗位的成绩共同使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三)招用
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按照1:1 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若入围考生被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可依此递补;若出现空岗,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予以增补。
(四)体检
入围考生自行选择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并将体检结果交回县人社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公示。
(六)岗前培训
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统一培训后正式上岗。
(七)上岗
培训结束,由县人社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劳动合同。
五、招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的相关待遇,缴纳相关保险,并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劳动合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援助。
本次全县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由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公告解释权归汾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咨询电话:0357-5122118
2018年7月6日
附表:汾西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