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文,药师将审核医生处方
▍三部委发通知,医生处方要被审核
7月10日,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的通知》。
将这份《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传达给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求医院的药学人员,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的决定。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医生的处方,不再自己说了算,要经过药师最终审核,才能发药。三部委表示: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医生处方,须开通用名,即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三部委规定:医生处方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
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现在不少医院开具的取药单上,会将一些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同时打上。三部委制定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从即日起施行后,如下图单子上的商品名,就不会看到了。
▍临床药师成为处方“裁判”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显示,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制订适合本机构的临床用药规范、指南,为处方审核提供依据。
药品进医院、医生处方后,最终能不能开出来,临床药师成为关键的守门人。对医生有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可能对药品推广,也有一定影响。
▍医生吐槽,一开药就弹出对话框
2013年6月5日,卫健委(原卫计委)发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从点评到审核,提升了临床药师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了医生处方权。实际上,去年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实施了处方事前审核。
据北京青年报2017年3月30日报道,北京朝阳医院已全面施行“处方前置审核”,只有药师“点头”,处方才能到达患者手中。其副院长童朝晖介绍,2011年,朝阳医院门诊处方不合理率为7.82%;经过对处方的一系列“开刀”,下降至不足0.01%。
从另一个角度看处方审核的作用有多大?有医生吐槽“一开药就会弹出来对话框提醒,快疯了!”
▍围绕医生的“一揽子”方案,还有新招数吗?
药代备案、拜访监控、医生12分制、药品重点监控、处方点评、处方审核、药占比......围绕医生的处方权,主管部门制定了很多措施;明察暗访,抓了不少院长、医生。
必须说,对医生违规的制约手段,已经做到了多角度、全方位。这次施行的处方审核,如果真的能够使处方不合理率大幅下降,也算圆满了。
不会再出新的招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