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 | 济南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与指南
适用于1996年3月1日以后在济南市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的补发。
出生地(接产医院)所在辖区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1.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开发行报纸上登载的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登报挂失模板附后),报纸全页一份。
2.孩子出生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和存根复印件各一份。
3.孩子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索引页、父母子(女)单页)各一份。
5.孩子父母双方书面申请书(模板附后)。
1.登报挂失《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登记表或存根复印件一份。
2.如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信息不全或不准确,需进一步核实的,需到落户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在出生医院复印住院病历一份。
3.如领证人非孩子父母的,需再另提供父母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模板附后),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孩子未登记落户口者,需提前联系补发机构提供父母户籍信息,由补发机构向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发函核查,由派出所出具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一份。
5.孩子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方的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6.孩子母亲或父亲因死亡或失踪等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 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文件;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 还应提交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孩子已落户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
8.其他特殊情况需与补发机构沟通、咨询。
济阳县:济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84246910
×××(母亲姓名)之子(女)×××(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编号××××××××××,声明作废。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在 (医院)生一 子(女),姓名 ,并在 医院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填:“已随父(母)落户”或“户口至今未落”)。因保管不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申请补办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以上情况属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父亲:
母亲:
(父母手写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姓名(父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与新生儿关系:
联系电话:
委托人 (新生儿母亲)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补办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字(父母手写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字(手写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