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中央提出“六稳”,为何它排在第一?

睢阳卫生计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要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次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稳”字成为关键词,“稳就业”被列为下半年要重点做好的“六稳”工作之首。会议还明确提出,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752万人,同比增加17万人;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8%,是自2016年建立全国劳动力月度调查制度以来的最低水平。尽管就业形势比较好,但稳就业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从民生角度来看,在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关键时期,就业的“稳定器”作用尤为重要。经济增长源于有效需求增加进而推动扩大再生产,有效需求特别是内需的持续增加,则依赖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稳定增长,就业正是确保居民拥有工资性收入、拥有足够购买力的源泉。因此,稳就业既是一个社会问题、稳定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发展问题,必须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上半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但稳中不能忘忧。要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国际国内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即使在“充分就业”的状态下,各种各样的失业风险依然存在,绝不可忽视。


比如,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突出。我国高级技术工人缺乏,低水平技术工人却面临找工作难,“有的人没事干,有的事没人干”,特别是新增劳动力和就业群体是“90后”,他们接受教育程度高,对就业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更加渴望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其实是提出了实现高质量就业的要求。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培养更多高水平技能人才,同时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引导“90后”劳动者转变劳动观念,让更多劳动者从事适合自己、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满足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又如,就业培训要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些年,很多地方一直在做劳务培训,但效果不够明显,有的培训仅仅停留在建筑、餐饮等门槛较低的行业,受培训人员挣得依然是“辛苦钱”,而非“技能钱”,甚至有的地方在就业培训上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此,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形成促进扩大就业的综合效应和持续动力。


所以说,稳就业需要各个领域的社会政策全面系统推动,需要同步推进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实现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将加快建设实体经济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也将施行。随着这些利好政策和举措的实施,特别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更好的就业创业机会将照进更多劳动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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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多一点


@找工作的人!

国家力推十大稳就业举措,

总有一条帮到你!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十大稳就业举措,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将数字经济相关职业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范围,创建一批数字人才培养示范机构。


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家政养老就业岗位。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充分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


二、引导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


大力开展岗前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通过项目工资、协议工资以及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强化薪酬激励,促进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


开发更多研发、维保、控制等服务型就业机会,引导职工有序转换就业岗位。


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引导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优化就业空间结构。


三、催生更多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


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催生更多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加速创新创业资源开放与共享,支持各类企业创新发展。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健全配套制度,加快各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培育更多中小微企业,增强就业带动能力。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做强做优创业孵化平台,不断激发各类群体创新创业活力。


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


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


建设一批加工园区和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先导区,发展壮大吸纳农民就业的新市场主体。


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职业农民就业规模。


五、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乡村促进就业创业行动,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就业创业。


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拓宽股权投资、债券市场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优先保障返乡下乡创业用地,加强农村道路、信息和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不断优化创业环境。


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输出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步伐。


六、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不断增强城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合理布局养老、家政、教育培训、托幼等便民服务设施,创造更多劳动密集型就业机会。


推动重点镇等有潜力的乡镇加快发展,实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做大做强产业支撑,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城乡融合典型项目,促进城乡要素资源跨界配置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带动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七、稳定和促进外向型就业


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壮大外向型产业集群,带动更多就业。


鼓励文化、旅游、教育、建筑、中医药、设计研发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


稳定机电、高新技术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确保外贸领域就业稳定。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外资企业拉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创造更多外向型就业机会。


八、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建立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变化联动预警机制、培训课程动态调整机制、资金投入与培训效果评估挂钩机制,加快培养适应市场用工变化的技能型劳动者队伍。


整合职业院校和企业实训资源,加大实操比重,培养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实用人才。


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充分发挥大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


九、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做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延长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实施期限,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产品技术较为先进,但受国际国内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影响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继续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鼓励企业尽力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引导企业按照“保岗位、保生活、保稳定”的原则,保障职工生活。


十、强化失业风险应对


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建立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实施应对机制。


紧盯关键指标和重点地区、企业、人群苗头隐患,深入细致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充分利用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将因产业结构调整、国际贸易摩擦等受影响的人员纳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规范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和管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