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扶贫丨关于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的通知
任丘医保
关于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的通知
为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现通知如下: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普通门诊包干费用使用完之后,在参保地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人。
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医保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