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省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不“拔高”也不“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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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集中宣判行动视频调度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国庆对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正在审理的26起案件逐案进行调度,听取相关法院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并逐案提出审理要求。对下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傅国庆提出六项要求。

  一是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要坚持法治原则,不搞运动化、指标化,避免“拔高”“降格”两种倾向,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二是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集中人员、精力和资源,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限内提速,这一要求要贯穿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全过程。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办案效果。按照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制度机制要求,与相关机关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沟通,及时解决分歧,形成共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开庭前、宣判前。

  四是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落实院长办案制度,从9月7日起,凡是新受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年底进行专项考核、专项通报。建立全省统一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电子台账,案件审理信息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自9月7日之后新受理的信息,一律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实行网上管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尽快补录信息,一并进行网上管理。加强司法建议和线索摸排工作,对审理的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要认真查找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准确的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要跟踪采纳应用情况,同时认真摸排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加强案件指导,中级法院要加强案件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级法院提前进行分析预判,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省法院也将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帮助下级法院协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在加强个案宣传的基础上,强化深度系统宣传,打造个案宣传、深度宣传、全媒体宣传格局。

  六是按时准确报送信息,形成上下联动良好格局。下级法院要按照台账管理、信息报送等制度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案件审理、工作开展、重大活动等信息,确保省法院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全省法院准确翔实的专项斗争全方位工作情况。

来源:东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