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多地医保药店总量松绑,经营面积无明确要求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社局官微发布消息称,该市市区医保定点药店全面取消准入数量限制。
多地“松绑”,部分不再对数量和面积设限
目前,江苏省无锡市区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中,仅零售药店还设置了“以街道(镇)为单位,每0.8万常住人口设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数量限制。据了解,该市市区年内将全面取消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数量限制,不再实行总量控制,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零售药店都可通过评估流程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截至目前,市区范围内获得药监许可营业的药店总量已达到1328家,其中已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是472家,另已纳入协议管理的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达657家。全面放开零售药店总量控制后,规模将达到近2000家定点医药机构。
另外,无锡市将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严苛失信退出机制,实施“史上最严”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一旦发现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将及时严格按规定和协议处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健康安全运行。
实际上,去年以来,多地陆续“松绑”。2017年2月,北京再次启动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无论是否“官办”,只要达到相应“门槛”,均可自愿申请。截止目前,北京定点零售药店也由新规实施前的88家增加到了457 家。
同样是在江苏,近日盐城市人社局,出台了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将准入制度由“积分比选制”调整为“达标准入制”,零售药店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申报基本条件的,即可协议定点。与此同时,不再设定每批次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的数量;不再明确经营场地使用面积的要求和非自有房屋使用权限或租赁合同的剩余有效期。
另外,对违反管理协议的,实施扣除违约金、暂停医保联网结算1至6个月、终止医保协议等处罚措施;对被终止医保协议的,再申报时间由2年延长为5年;被行政处罚的,纳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
为企业开方便之门
此外,浙江省宁波市的做法同样值得关注。以前,宁波的医保店被收购之后,想要重新申请医保资质,必须要等到一年之后。《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意见》实施后,省去了重新申请的程序和时间,为企业节省了不少成本。
一直以来,药店被重组或兼并后,原门店的医保服务协议就会自动解除,企业必须再跑一次腿,办理相关资质。而不同地区在重新申请该资质的时间限制上各有要求。
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企业在递交工商变更资料时,可同时为门店申请医保资质,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相对于长沙,其他地区的办理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在这方面,宁波打破了“固有”的做法。《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属于原为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在原址新设立直营连锁门店时,视同为变更,提供改建变更说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改建变更说明办理医保定点变更备案,原医保服务协议延续有效。即新文件实施后,完成兼并、重组、联合的企业只需要填好样本,做好备案登记,变更后的门店就能“继承”原有门店的医保资质。
实际上,医保资金的使用一直是药店销售的重要来源,据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医保药品就占到了浙江零售药店总销售额的40-60%。此次宁波市市监局联手人社局以医保药店为切入点,对具备实力的企业进一步扩大连锁化经营的规模具有重要意义,有望改变当地“药店单打独斗”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