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在药店推广,政府下令了

药店经理人


▍来源:药店经理人整理


在智能机器人“叮当大白”“药师小乔”惊现药店后,这个市,开始鼓励药店配备机器人。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印发《西安市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1年)》和《西安市“机器人+”行动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指出要推广配药机器人在药店应用,率先选择3-5家医药连锁企业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




另外,该通知还指出,推广医疗机器人应用,鼓励市属医院应用手术机器人、康复护理机器人、配药机器人和诊断辅助机器人等。支持医疗机构与市内机器人企业、高端装备企业及电子企业开展合作,研发生产先进、精密、高端的医疗机器人。


鼓励医院加强医师培训,提高人机协作能力,提高机器人辅助诊疗水平。通过政府采购,推广应用于社区医疗机构的康复护理机器人、诊断辅助机器人等,推广配药机器人在药店应用,率先选择3—5家医药连锁企业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


发挥福彩公益金服务作用,推广康复护理机器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到2021年,实现全市各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药店推广使用医疗机器人总量达到1800台,建设“机器人+医疗”应用示范医院5家,建设医疗机器人应用标准化科室10家。


行动计划重点如下:



西安市“机器人+”行动计划(2018—2021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西安市贯彻〈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5〕62号),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加快我市“机器人+”推广应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引领,以示范应用为突破,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培育产业为目标,大力推进机器人应用,孕育“机器人+”新模式,使机器人成为全市生产智能化、物流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的重要载体,把西安打造成为全国“机器人+”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政府职能,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和落实财税、产业、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有利于机器人应用与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引导各类要素向机器人产业及应用领域集聚。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构建部门协同、市县区联动、产学研用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促进“机器人+”跨领域、跨学科融合发展。结合我市机器人实际需求,重点在制造、物流、健康、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实现率先应用,并在制造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先发优势。

  

应用引领,产业支撑。以推动产品应用为突破,促进产业发展,以试点示范项目和推广普及为抓手,扩大机器人在各行业应用范围。深入谋划机器人产业发展路径,提升机器人智慧化程度,努力在若干领域抢占发展制高点。

  

创新驱动,人才为本。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服务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活科研机构动力,实现创新发展。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技术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工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夯实制造强市人才基础。

  

三、发展目标

  

到2021年,实现机器人在我市重点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建设国家重要的机器人产业基地和应用示范区。

  

“机器人+”应用规模显著扩大。建成一批“机器人+”试点示范项目,实现机器人在制造业、物流、健康、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普及。到2021年,工业机器人拥有量达到10000台,工业机器人密度达150台/万人以上,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升。建成数字化车间100个、智慧工厂20个,引导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应用工业4.0信息物理融合系统,促进制造业骨干企业从单台机器人应用向机联网、数字化车间、企联网和智慧工厂升级。到2021年,实施重大智能化制造项目100项,项目产品生产周期缩短20%,不良品率降低20%。

  

“机器人+”新模式不断涌现。培育引进一批智能工艺优化和智能控制服务的软件技术企业,加快全市远程控制、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售后培训维护、融资租赁等新模式发展,形成一批“机器人+服务”的跨界融合产业体系。到2021年,建成1个定制化交易云平台、1个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培育创建1个以机器人为特色的小镇。

  

四、发展重点

  

(一)“机器人+制造”,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

  

组织实施制造业“机器人+”智能化改造。普及工业机器人应用,以汽车、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力装备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冲压/锻造机器人、切割机器人、点焊/弧焊机器人、研磨/抛光机器人、包装/拆卸机器人、喷涂机器人、码垛机器人、分拣机器人、重载AGV等在冲压、焊接、喷涂、铸造、装配、包装、仓储等环节的应用。推动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支持骨干企业从部分环节应用单台机器人向整条生产线智能化、全工厂智慧化方向提升。实施“机器人+”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年度组织实施20个以上市级重点“机器人+”智能化改造项目,开展10次“机器人+”暨智能制造现场推广活动,推动同行业机器人产品推广应用。到2021年,实现在役工业机器人10000台以上。

  

(二)“机器人+物流”,建设智能物流体系。

  

推进重载AGV、码垛机器人、分拣机器人等在物流领域的应用,促进货物分拣、包装、存储、装卸、搬运等环节作业无人化和智能化。每年实施5个以上“机器人+物流”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工业企业和商场、超市、电商、物流、快递等企业建设智慧仓库,实施集机器人调度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和仓储机器人为一体的智慧化改造,提升作业效率。引导公路货运、铁路货运及机场等交通枢纽开展智能化改造,夯实物流机器人应用基础。以国际港务区、空港新城等关键物流集点和集散地为重点,开展物流领域专业机器人的应用试点,建设一批物流机器人应用示范基地。到2021年,建设商贸物流企业智能仓储系统200家、智能化物流仓储示范基地20家、工业企业智能立体仓库50家,创建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园区)。

  

(三)“机器人+健康”,推动医疗健康智能化。

  

推广医疗机器人应用,鼓励市属医院应用手术机器人、康复护理机器人、配药机器人和诊断辅助机器人等。支持医疗机构与市内机器人企业、高端装备企业及电子企业开展合作,研发生产先进、精密、高端的医疗机器人。鼓励医院加强医师培训,提高人机协作能力,提高机器人辅助诊疗水平。通过政府采购,推广应用于社区医疗机构的康复护理机器人、诊断辅助机器人等,推广配药机器人在药店应用,率先选择3—5家医药连锁企业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发挥福彩公益金服务作用,推广康复护理机器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到2021年,实现全市各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药店推广使用医疗机器人总量达到1800台,建设“机器人+医疗”应用示范医院5家,建设医疗机器人应用标准化科室10家。

  

(四)“机器人+生活服务”,提高生活智慧化水平。

  

将生活服务机器人销售纳入“三品”工程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家庭率先使用清洁、烹饪、教育、体育、娱乐、安防等家用机器人,促进家用机器人与智能家居融合。以商场和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为重点,推动清洁卫生、接待引导、物品搬运等机器人运用,积极培育服务机器人应用示范单位。支持服务机器人企业建设大数据平台,开展远程监控和运维服务,掌握用户习惯,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拓展后市场。依托市属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开展教育机器人普及工作,创建智慧校园。到2021年,建立50所机器人应用试点学校(教育机构)。

  

(五)“机器人+公共服务”,不断建设智慧城市。

  

在特殊行业、特殊环境提高特种机器人应用比例,推广巡检机器人、救援机器人、搜排爆机器人等机器人应用,提高公共服务设施运维水平。支持公安、消防部门配备使用巡检机器人、救援机器人、搜排爆机器人。鼓励地铁部门在大客流车站、换乘车站等特殊站点,加快乘客引导及信息查询机器人的应用。加大城市建设管理行业机器人引进与应用,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到2021年,全市特种机器人使用量达到300台。

  

(六)提升产品品质,支撑机器人推广应用。

  

发挥我市科技和产业资源优势,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机器人制造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梯次发展的良性格局。部署新一代机器人技术研究,在机器人本体、人工智能等方向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提升、建立领先的产品标准并实施品牌战略,夯实品牌发展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高知名度,开拓国际市场。到2021年,全市机器人及其相关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其中机器人整机产值达到300亿元。培育形成10户10亿元以上企业,行业企业数量超过100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西安市机器人产业推进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市“机器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各自领域应用推广方案和年度计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广泛开展宣贯工作,并针对各区县(开发区)、各街道开展“机器人+”工作培训。

  

(二)建立考核评估制度。

  

建立机器人发展统计体系,对全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情况、产品产量情况和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开展“机器人+”工作考核,出台考核体系,分解任务指标,对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机器人应用推广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每半年进行通报,年度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加分项。

  

(三)强化政策资金支持。

  

全市各级各类产业专项资金要加大对机器人产业的支持力度,主要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机器人+”智能化改造、示范应用项目奖补、宣传推广及销售奖励等。以“两园两镇”所在管委会为主要出资人,组建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购置机器人提供金融支持。将机器人纳入重大装备首台(套)政策奖励范围,对首次应用我市机器人开展智能化改造的用户企业,优先纳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范围,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强人才队伍支撑。

  

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器人产业人才和应用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多层次人才培育系统。发挥西安交大、西工大、西安理工大等院校的作用,以机器人生产、智能制造服务、智慧物流等领域为重点,培育高技术人才。用好“城市合伙人”政策,加大机器人产业引智力度,年度引进5个机器人及“机器人+”领军人才或创新团队,在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作用,对操作人员加强培训,不断同步提升企业人才素质和设备水平,确保“机器人+”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五)构建产业服务体系。

  

发挥我市科技和产业资源优势,培育引进一批系统集成服务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将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独立运营。开展服务商认定制度,定期面向全市发布技术水平高、实践案例多的本地“机器人+”服务企业。依托西安交大和经开区,建设西安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为工业机器人产品提供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充分利用西安工业大数据平台,为中小型机器人整机企业提供云计算、云存储等服务,帮助机器人企业解决实时监控、远程运维、数据分析、电子支付等应用问题。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每年举办全球性机器人展会、高峰论坛和工业机器人技能大赛,提升产业知名度。鼓励我市企业参加各类机器人行业展会,在省内外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西咸新区为主体,打造“机器人+”主题旅游小镇,建设智慧家居、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等景点和机器人4S店。培育“西安机器人”品牌,打造机器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