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丰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啦!

南丰县医保局


2019年南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只有缴费成功的亲们

    明年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哦

  所以千万别错过了!!

参保缴费对象

1.我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我县办理了居住证的,又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正常参保缴费标准

   2019年应缴费260/(含补齐2018年少缴的40元),可选择微信自助缴费、窗口办理或乡镇村干部代收。


特殊情况参保缴费标准

参保缴费时间

2018101日至2019228,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

流动人员子女、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未中断参保缴费险种间接续等新入户的特殊城乡居民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只需缴纳2019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免征缴人员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特困供养对象;

4、贫困建档立卡户;

5、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6、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

7、重度残疾等。


城乡居民享受门诊统筹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划拨个人账户,仍然采用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参保人员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扣除自费及乙类药品个人负担后按68%进行报销。在县中医院看中医门诊,扣除自费及乙类药品个人负担后按40%报销。


微信自助缴费指南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2019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