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新津县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

新津卫生

根据《新津县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现将新津县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时间:2018年11月9日。体检一天完成,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9日早上8:10前到体检地点集中(须空腹)核查身份、领体检表、交体检费等。未在体检当日8:3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2.体检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二、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1.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结论将于2018年11月19日前公布。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护理和药房人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递补人员届时电话通知。体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费用(300元)及黑色签字笔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3.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具体情况以体检医院安排为准)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依据基层医疗机构岗位需求总量及应聘人数,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或相关未尽事宜,请及时向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反映、咨询(电话:028-82517285)。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