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现场观摩活动在南京举行

智慧环境卫生

11月8日至9日,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现场观摩活动在南京举行,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并讲话。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环保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推进环保设施开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创新环境治理体系的有力行动;是培育生态文化,构建美丽中国全民共同行动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化解邻避问题,防范环境社会风险的积极方略。

在推进环保设施开放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与经验,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加强对设施开放工作的宣传,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参与方式,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作用,各设施开放单位也给予了密切配合,但目前仍存在有些地方重视不够,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有的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远性的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联合住建部门,按照环保设施开放总体工作部署,落实环保设施开放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设施公众开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顺利实现。要加强联络沟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专长,不断扩大开放种类,共同做好各地公众开放工作。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和评估机制,定期调度各地工作进展。要加大宣传力度,用好生态环保系统新媒体传播矩阵,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带动更多公众参与进来。


活动期间,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还考察了光大环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了解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有关情况,参加了光大国际环保设施整体开放启动仪式。

2018年9月13日,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选择至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参观。鼓励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条件开放的四类设施全部开放。


按照分阶段目标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排水、环卫)部门应明确设施开放的必要条件和要求,结合当地设施单位情况,有序有效做好开放活动准备、实施、总结反馈阶段的组织筹备工作,推动各类设施单位尽早达到开放要求,择优选择符合开放条件或开放基础较好的设施单位面向公众开放,同时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以促使公众理解、支持、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




“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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