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输液大检查:八个月,16000多家被查!
静脉输注存在一定的风险,医疗机构必须有基本的抢救设备和抢救药品,配备有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并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合格后,才会被批准开展静脉输注项目。
对此,今年2月以来,重庆市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共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16959家,共查处案件649件。
专项行动,重点严查这些
严查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开展输液活动的行为;
严查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的行为;
严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安排卫生技术人员超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
严查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注专项检查量化评分表:
据了解,这是重庆市南岸区的创新设计,对分值低于85分(总分100分)的单位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大家平时也可以对照此张表格进行自检,别等到被上门处罚才知道自己违法或者违规了。
16959家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
据华龙网10月29日报道,截至目前,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16959家,其中村卫生室10247家、诊所619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519家,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全覆盖检查;
查处案件649件,警告288件,罚款112.4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29万元,暂停执业2人,吊销许可证1家;
发现违法行为712起,其中擅自开展静脉输液129起、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276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76起、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49起、其他违法行为182起。
重庆此次针对基层输液开展的大检查,共历时200多天,全市16959家基层医疗机构无死角、全覆盖,让我们感受到了卫计委严厉打击基层医疗机构擅自开展静脉输液、规范相关执业行为的决心。
预测这股针对医疗机构开展静脉输液的检查风暴即将席卷全国基层,请大家做好自检,安全合理用药,千万不要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擅自开展输液,未经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否则都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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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四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五十二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使用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抗菌药物的;
(三)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品种、品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乡村医生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注:各地目录可能有细微差别,但是区别不大。希望大家能保存好,并告知身边的同行朋友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