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名执业药师考生被取消成绩

21世纪药店

近日,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发布《陕西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经核实有关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事实后研究决定,拟对参加陕西省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作相应处理。


其中,44人“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56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而“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多达41人。



另外,《公告》指出,此公告涉及的违纪违规应考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自发布此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复核无误的违纪违规行为应试人员信息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


今年执业药师开考前,多地就已表明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考试作弊行为。除了对考点内外可疑情况进行实时巡查,雷同监测同样是鉴别考试作弊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山东为例,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监测,而雷同答卷主要是由以下几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一是购买作弊团伙售卖的答案,二是利用通讯工具接收场外答案,三是互相传递答案抄袭。


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另外,如果没有保护好本人答题信息,被其他考生抄袭,抄袭者与被抄袭者同样会被监测为雷同。


相对于以往“禁考”处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作出了较大调整。


2017年,国家人社部发布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为考生划下红线。新规取消“禁考”处理规定,违纪和特别违纪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新规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等不同情形。其中如抄袭、协助抄袭、伪造证件、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违纪违规和有组织作弊、替考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两类情形,在给予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的同时,其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分别为“五年”和“长期记录”。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雷同处理规定,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的成绩无效,并可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与此同时,新规进一步完善了违纪违规处理程序,重申了被处理应试人员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更好地维护保障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附《公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