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严明中秋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近日,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的意见措施》(青纪办〔2018〕12号)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狠抓变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早提醒、早打招呼,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主动纠错纠偏。班子成员要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既廉洁自律,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主动了解、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把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纳入督查和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的范围,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堵塞制度漏洞。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群众举报;要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要运用交叉互查、“点穴式”检查等方式,加强节日期间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应对;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新闻通报,同时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做到令行禁止,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省纪委监委将在中秋、国庆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