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系统人员结构,切实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内乡县卫生系统公立医疗卫生单位25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9家,乡镇卫生院16家,此次参与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是内乡县人民医院、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内乡县中医院、内乡县妇幼保健院及14家乡镇卫生院。内乡县人民医院、二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城关镇卫生院在中心城区,灌涨镇、大桥乡、赵店乡卫生院距县城较近,约10公里,赤眉镇、王店镇、乍岖镇卫生院距县城约20公里,七里坪乡、板场乡、夏馆镇、瓦亭镇、师岗镇、桃溪镇、马山口镇卫生院距县城30公里以上。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具体详见附件《内乡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研究生、中级以上职称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1、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人员。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2018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考务服务平台(http://zk.jxrczp.com/index.php/exam/?EXAMID=1067),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者可通过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18年12月21日9:00至2018年12月22日15:00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相应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0日17:30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内乡县大成路50号)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余三类基层服务项目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改卷。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专科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面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应试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积极推进落实2018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宛卫〔2018〕164号)文件的规定,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招聘的信息,均通过内乡政府网、内乡县亲民网和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内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5329189
内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