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云南医保

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于2017年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建立了城乡居民保险制度,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一起,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两年来,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体医保人员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强化服务,用于创新,严抓管理,全力解决医保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平稳过渡,实现了参保范围全覆盖、医疗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基金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

参保范围实现全覆盖。居民医保实现城乡统筹,覆盖了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城乡居民,截止2018年11月30日,全县参加医疗保险的总人数为160189人,完成了市下达任务数的100.4%,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789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2297人,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医保待遇稳步提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人次不断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住院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2018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较2017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75%(含重大疾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60%,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55%。

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入,为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医保局以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最多跑一次”为工作的最终目标,对所有经办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证明材料过多、办事程序繁琐复杂、让群众来回跑腿的情况。简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程序,参保人员直接打电话到县医保局备案、审批即可,取消所有需要就医地提供的证明和盖章,取消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环节。促进医保业务实现一次办理。

基金监管更加有力。整合后医保基金监管力量集中发力,保障了医保基金监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充分运用医药服务协议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大医保控费力度,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强化网上审核,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核减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做到关口前移。

管理效能有效提升。将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新农合职能划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整合了经办机构,统一了管理制度。乡镇(街道)社保中心负责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咨询。整合后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努力方向更加明确。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的受益率和受益水平,提高参保的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运用智能审核系统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异地住院即时结报率,减轻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用负担;三是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医保制度的同时,逐步构建医疗保险诚信建设,加大对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人违规违法的惩戒措施,保障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

 

         (易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