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河北陆续发文,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智慧药房

21世纪药店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以及四川省政府办公厅陆续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智慧药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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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到2020年,“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健康信息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互联互通,在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居民之间共享应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化、智慧、精准。


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几年河北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十大重点任务。在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方面,河北将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到2020年,省直至少建设2家互联网医院,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家互联网医院,鼓励民营医院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


为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实施意见提出,将建设省、市、县三级远程医疗综合管理和运营监管系统,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断延伸,逐步建立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以县域医共体为依托,在县域内积极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到2020年,全省62个贫困县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其中深度贫困县要提前实现。在此基础上,推进移动医疗应用。到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现为居民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对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等在线服务管理。探索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流行病学因素等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和挖掘,加强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预测疾病流行趋势,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搭建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鼓励推广“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方便群众及时取药。


在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加快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逐步拓展覆盖社会保障卡支付、居民健康卡支付、银行卡支付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探索实现多卡通用、脱卡就医,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和更加便利的服务。继续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逐步将更多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健全我省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四川:构建就近取药的新型服务模式


明确到2020年,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为患者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以及健康咨询和远程指导。2020年,二级以上医院可提供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以医疗联合体为突破口,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模式。到2020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


发展急救医疗服务。构建急救协同信息平台,联通各级急救中心,开展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推进院前急救监护系统与区域或医院信息平台连接,做好远程急救指导和院内急救准备,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


推动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互联对接,逐步实现居民可便捷查阅本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就诊信息。推进公共服务卡应用集成,到2020年,实现地市级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用”。推进公共卫生信息整合联通,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和慢性病专业管理等。推进家庭医生在线提供健康咨询、慢性病随访、延伸处方等服务,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二级以上医院指定专人为签约患者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鼓励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无缝对接。鼓励执业药师在线开展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推动区域电子处方平台建设,联通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含社会零售药店),构建医师开方、药师审核、企业配药、物流配送或就近取药新型服务模式。创新中医药就医取药模式,提供便捷的药品调剂、饮片代煎、送药上门等药事服务。


加快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单位)数据联通共享,逐步实现个人账户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线上直接结算。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将临床路径、合理用药、支付政策等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快实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审核,严格医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综合自《河北日报》、《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