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强化对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云南医保

姚安县强化对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0:56:22  来源: 云南网-云南楚雄网

  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姚安县创新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季度督查等举措对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稽核、监管,从费用结算方式、支付标准、审核程序等方面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提升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能力及管理水平。

  为有效对辖区内两定医疗机构进行稽核监管,该县医疗保险管理局针对县域行政区划和干部职工情况,整合监管人员,两人一组,分成9组,对县内9个乡镇的两定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做到目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签订协议,规范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该县医保局将原新农合符合定点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县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协议定点范围,并分别与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其所属村卫生室等17家医疗机构以及41家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细化相关控制指标,促使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县医保局实行分组监管后,采取灵活多样的稽核、监管措施,加强对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管,有效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监管人员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日常工作中对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网上稽核和动态监管;不定期的对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突击稽核、检查,查验患者身份、翻阅病历、核查因病施治及费用收取、申报、支付、结算情况;鼓励参保人员参与监督,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设置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投诉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核实,从速处理;开展专项检查和季度督查,由县卫计局、医保局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和督查组,深入到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围绕是否存在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收费、小病大治、过度检查等事项进行检查,查看各医院医保内部信息系统,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减免报销比例情况进行核实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政策享受到位。对不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及存在问题的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将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季度督查监管成为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的新常态,从源头上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协议定点医药机构服务水平,让参保人员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实惠。(王文武 刘芬 郭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