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开展春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防止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平顶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研究决定,于2019116-24日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大检查主要对市级直管的住宿业、沐浴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是:1.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2.是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3.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4.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材料是否齐全;5.是否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建立、清洗消毒、卫生检测及卫生学评价情况;7.沐浴行业是否在醒目处张贴禁浴标志。 

检查中,将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公共用品消毒间、布草间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情况,沐浴业对浴池的清洗消毒、池水循环净化及消毒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要求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针对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的效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者,我们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