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出手,整顿医疗机构骗保大行动开始!
来源:健识局
导语:2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2019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各省份要在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1-2个专项治理重点,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
3月底前,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
4—8月,各统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9—10月,省级医保部门开展抽查复查,并于11月底前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飞行检查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不定期通过飞行检查督促指导地方工作。各省级医保部门接到飞行检查通知后,要严肃工作纪律,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并按要求完成飞行检查后续查处工作。
此前,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发布会”时,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政治任务。”
在国家医保部门的强势监管下,2018年下半年,全国多地出现批量医疗机构被点名查处被曝光。
9月底,河北医保对84家存在违反“服务协议”问题的医疗机构点名曝光。
10月份,吉林省长春市人社局对全市1166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了历史上力度最大的全面检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多达760多家,分别给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停网整顿、拒付违规费用、扣除年度考评分、责令整改等处理,涉及拒付违规金额1000多万元。
11月份,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年底前重庆将集中实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截至到10月底,因为医保结算违规,全市有21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暂停结算和解除定点协议,另外有5个骗保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其中有56家定点医疗机构。
12月份,山西省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在2016年度医保定点机构考核中,16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被处罚金额达4281万元。上述16家医院包括山西大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等。
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医保局2018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3.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3.2万家、参保人员2.4万人,初步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此次《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18〕22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出台举报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奖励的具体标准,申领、审批、发放流程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同时,要制定具体办法,规范举报线索受理、交办、查处、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受理和查处标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线索受理及查处情况,不断提高举报人对举报处理的满意度。
各级医保部门经研判后要对有价值线索逐一建立台账,认真核查,甄别真伪,限时办结,按要求报告。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交办线索查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交办线索的查处工作,确保件件有结果。要加强对统筹地区查办线索的督促指导,压实查处责任,加大抽查复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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