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病提示 | 3月应该注意防止这些疾病的发生!
三月是早春时节,气温逐渐回升,气候多变,昼夜温差较大。小编提醒广大市民:
疾病千万种,
预防第一条,
措施不到位,
亲人两行泪。
1、诺如病毒感染暴发疫情
3月份随着新学期开始,学校和托幼机构有出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的风险。
关注原因:
冬春季高发,传染性强,极易在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学校、工厂等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学生和工人。
公众防治要点:
1、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避免进食生冷食物。
2、集体单位一旦出现胃肠炎患者,应及时隔离,要求其停课、停工、离岗,待症状消失后3天方可复课或复工;发现胃肠炎病例异常聚集或增多应立即上报;疫情高发期应增加厕所的清洁消毒频次。
3、居家环境和集体场所应注意定期清洁和消毒,出现胃肠炎患者,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带口罩和手套)妥善处置其呕吐物、排泄物以及被呕吐物和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清理完毕,须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对织物可以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2、季节性流感
国家流感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第6周,我国内地南北方省份流感活动水平呈现下降趋势,但仍处于2018-2019冬春季流感流行高峰期。
检测到的流感病毒主要亚型是甲型H1N1,其次为A(H3N2)亚型,但也能零星检测到B(Victoria)和B(Yamagata)系。
关注原因:
流感传染性强,极易在人多密集的场所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学校和工厂。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学生、工人、老年人、孕产妇和有基础性疾病的病人。
公众防治要点:
1、个人预防: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老人、儿童、孕妇以及患有基础疾病等重点人群应及时接种流感疫苗。
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诊,建议轻症患者应首选在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级医院就诊,如果出现超过3天的持续高烧、呼吸困难、神志改变、肺炎或原有基础疾病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2、集体单位等重点场所防治要点:
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出现流感样病例后应及时隔离,直至体温恢复正常且主要症状消失后2天方可复课;
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聚集或增多应及时上报;注意室内通风、换气。
1、手足口病
根据以往的经验,从3月份开始,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开始出现上升趋势。
关注原因:
传染性强,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和学生
公众防治要点:
1、个人预防:
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定期对日常用品、家具、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多开窗通风,保持良好的家居环境;
尽量避免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留心观察,一旦儿童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
儿童患病后应根据医生建议居家隔离或住院隔离治疗,隔离治疗时限为患儿全部症状消失后 1 周,在此期间内患儿应尽量避免外出,不与其他儿童接触;
家中如有其他儿童,食宿、玩具和生活用品等应尽量分开,同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2、托幼机构、早教机构等重点场所防治要点:
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追查登记报告工作,发现发热、出疹等症状的学生和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尽早送至医院就诊;
发现发热和出疹病例异常增多应及时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适当增加日常清洁消毒频次,做好教室、寝室、校车和厕所等重点场所的通风和清洁消毒;
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指导儿童正确洗净双手。
2、水痘暴发疫
学校水痘暴发疫情多发生在11月至次年1月,但由于学校内大量易感人群的聚集,春季仍有发生暴发疫情的风险。
关注原因:
冬春季高发,传染性强,多见于12岁以下儿童,极易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集体单位传播。
重点场所:
托幼机构和学校。
重点人群:
幼托儿童和学生。
公众防治要点:
1、个人预防: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避免直接用手接触眼、鼻、口。
家居生活和集体住宿生活中,应注意定时开窗通风,对通风不良的教室和寝室应加装辅助通风设备。
接种水痘疫苗是预防水痘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
如没有接种水痘疫苗或未接种2剂次水痘疫苗的,则应在“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下及时接种或补种。
育龄妇女,以及有高度暴露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医务人员、学生和教职工等)亦可接种水痘疫苗。
2、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防治要点:
建议鼓励和引导学生接种疫苗,加强晨午检,严格落实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如发现发热伴出疹学生,应及时通知家长接回,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对确诊为水痘病例者,应予停课,隔离至全部疱疹结痂、痂皮干燥后或不少于病后2周。
3、人感染禽流感
相关监测数据显示,人禽流感有明显的季节特征,在冬春季多发,活禽市场暴露是导致人感染发病的主要危险因素,部分病例有从市场购买活禽后在家庭圈养和宰杀活禽的行为。
关注原因:
人感染流感病毒后,往往很快发展成重症肺炎,甚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和全身器官衰竭,甚至死亡。重点场所:
活禽养殖和交易场所
重点人群:
活禽、死禽和禽肉的接触者
公众防治要点:
1、市民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意识
接触活禽、死禽和禽肉后应及时彻底洗净双手,有发热伴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禽肉、禽蛋应彻底煮熟煮透;
避免在活禽市场长时间逗留;
避免直接接触活禽和病死禽;
不购买、不进食来历不明的活禽和禽肉。
2、从事禽类养殖、屠宰、贩卖、运输等相关职业人群应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时应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