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10起典型案件 重拳打击涉非洲猪瘟犯罪

青海兽医卫生

  3月1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工作成效,公布10起典型案件(附后)。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副局长张佐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郭林: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发生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部积极行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务必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跨疫区贩运生猪、制售病死猪肉、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目前,各地破获涉非洲猪瘟刑事案件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名;同时,破获各类制售病死猪等病死畜禽犯罪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余名,形成了严打高压态势。

  记者: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洲猪瘟相关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

  李京生:去年以来,国内多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发生后,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迅速部署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对跨疫区贩运生猪等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做到“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提级督办线索。对涉及非洲猪瘟的每一条案件线索,一律指派专人研判、串并分析;对所有涉嫌犯罪案件,一律要求省级公安机关派员上案、实地指挥;对所有跨省份重大案件,一律由公安部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在侦办内蒙古邱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过程中,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省、市两级联合研判生猪来源,最终成功打掉一个涉及2省区4地跨省贩运疫病生猪400余头的犯罪团伙。

  二是深挖犯罪链条。紧紧围绕“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积极运用大数据导侦机制,充分利用食品犯罪研判模型,全面厘清犯罪网络架构。在侦破辽宁抚顺韩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中,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基层力量强、触角长、覆盖广的优势,深入排查集贸市场、冷链仓储、物流集散中心等重点部位,成功发现并斩断了涉及收购外地生猪、制作假检疫合格证、销售生猪获利等各环节的黑色产业链。

  三是摧毁犯罪网络。对重大案件,充分运用全国集群的作战方式,实施同步上案、同步收网、协同打击。在侦破广东揭阳林某某等制售病死猪肉案中,梳理出涉及7省13市的上百条涉案线索,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发起集群打击行动,彻底摧毁该犯罪网络。

  四是铲除犯罪土壤。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联动排查、联动查处、联动打击,确保无缝对接。对工作中发现在法律法规、行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推动行业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记者:这类案件主要涉嫌哪些犯罪,案件中违法犯罪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公安机关依法侦办这类案件对于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及从业人员有哪些警示?

  张佐良:公安机关通过侦办此类案件发现,在生猪养殖、屠宰、运输、加工过程中一定程度存在制售病死猪、私屠滥宰、跨疫区非法贩运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相关犯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养殖环节制售病死猪。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一些不法人员发现疫情不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私自对外出售,甚至有的企业、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制售病死猪犯罪网络。

  二是屠宰环节私屠滥宰。不法分子未经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私设屠宰厂,非法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活动。

  三是运输环节非法贩运。有的企业、个人为减少损失,顶风作案,跨疫区贩运生猪。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非法购买检验检疫证明,使得未经检验检疫甚至传播疫情的生猪成功获得“合法”身份,从疫区运输、销售至屠宰场,虽有合格证明但实际并不合格。办案过程中发现,一些不法分子请托官方兽医违规开具检验检疫证明问题较为突出。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全面落实查验制度,及时发现、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记者:发布的典型案件当中病死猪类的案件仍然存在,请问如何能有效遏制这类犯罪的发生?

  李京生:近年来,公安机关坚持以群众期盼为念、为人民利益而战,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多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病死猪类案件专项打击整治,持续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推动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

  从已侦破案件看,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从事病死猪收购、加工、销售活动,形成了收购、贩卖、屠宰、冷冻、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地下产业链,产品流向城乡市场,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此,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长效机制,有力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查严惩、除恶务尽。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有效遏制病死禽畜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百姓餐桌安全。欢迎广大群众继续向公安机关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治理此类问题的整体合力,让违法犯罪分子无法藏身、无处遁形。

  记者:老百姓十分关心食药安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药犯罪对维护食药安全和提振消费者信心的作用不可替代。去年10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深化打击食药犯罪百日行动,请介绍一下这项行动的成果。

  张佐良:除刚才重点发布的公安机关集中快速侦破一批涉非洲猪瘟相关犯罪取得一定成效外,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犯罪仍然高发、多发的态势,公安机关还在其他食品药品领域持续深化打击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打击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在去年10月份公安部部署开展的深化打击食品药品百日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药品农资烟草刑事案件7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00余名;公安部挂牌督办558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48次,取得明显成效。其中,食品领域共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3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余名。一是持续加大对肉制品犯罪、瘦肉精、假牛羊肉、私屠滥宰、走私冻品等传统犯罪打击力度,全链条查明犯罪网络,打掉一批职业犯罪团伙。二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假酒犯罪,重点指导北京、河南、重庆、广东等地破获系列白酒案,打掉生产窝点200余处,现场查扣各类包材70余万件300余吨,案值达20亿元。三是连续侦破系列保健食品大要案,重点指导湖南、上海、广西、福建等地打击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虚构功能欺骗中老年患者等领域犯罪,打掉制假窝点450余处,现场查扣非法添加西药成分保健茶、胶囊等3000余万粒(袋),违规药品、各种非法添加原料50万余千克,案值达30亿元。

  此外,各地侦破了制售假劣调味品以及农产品、水产品非法添加有害物质案件400余起。一是重拳打击整治美容针剂市场乱象,共破获此类案件270余起,重点部署山西、辽宁、江苏等地接连侦破案值超过5000万元的大要案件36起,现场查扣玻尿酸、肉毒素等各类美容医疗器械100余种20万余件(盒),案值达80亿余元。二是统一指挥侦破一批治疗肿瘤、心脑血管、乙肝等慢性疾病的假药案,重点指挥天津、江苏、黑龙江、浙江、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强力攻坚,侦破一批制售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乙肝、骨质疏松、痛风等慢性疾病的假药大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打掉制假窝点30余处,现场查扣假药成品9万余盒,半成品及原料10余吨,各类包材70余万件,案值达10亿元。

  十起典型案例:

  1、湖南常德刘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0月,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蔡某在意识到公司养殖基地的生猪可能患非洲猪瘟的情况下,仍然瞒报并加快将部分生猪转出,企图减少公司损失。经查,自2018年9月1日至10月24日,2个养殖场共向外转运生猪1.3万余头。相关生猪流向已全部查清并妥善处置。

  2、四川攀枝花刘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0月,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当场查扣生猪32头。经查,2018年10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云南省(非洲猪瘟疫情省份)丽江市永胜县购买32头生猪,手持通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委托攀枝花市某镇动物检疫点协检人员张某某办理的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驾驶货车将收购的生猪贩运至攀枝花市后被公安机关、畜牧部门执法人员截获。

  3、辽宁抚顺韩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2月,根据抚顺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导组移送线索,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兄弟二人为将从他人手中购进的外地生猪售出,将从抚顺市金汇屠宰场取得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扫描复印后,随同生猪一起交给买主。二人共制作48张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上海金山谭某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缴生猪314头。经查,2018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谭某某作为金山区廊下镇富莲合作社生猪散养户养殖场饲养员,在明知不能用餐厨垃圾(泔水)饲喂生猪的情况下,多次从浙江省平湖市收集餐厨垃圾,将饲料和泔水按照一定比例搅拌后饲喂生猪。经市、区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该养殖场内病死猪均为非洲猪瘟核酸阳性。案发后,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对该养殖场及周围疫区生猪进行了扑杀处理。

  5、内蒙古邱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系列案。

       2018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先后破获3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邱某通过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委托通辽市奈曼旗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员杨某某在没有进行实际检验检疫的情况下,开具4张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邱某使用该合格证将从辽宁省(非洲猪瘟疫情省份)铁岭市昌图县生猪养殖户手中先后收购的407头生猪分4车运往呼和浩特瑞天隆屠宰厂等食品企业。

  6、四川成都方某某等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2018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2018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等明知辽宁省被划为非洲猪瘟疫省份,仍通过混装货物,出具与实际货物不相符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手段,以成都千之喜食品经营部名义,从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辽宁开原千喜食品有限公司购入生猪产品68.5吨对外出售。经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中6批次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均呈阳性。

  7、广西玉林何某某等贩卖病死猪案。

       2018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破获一起贩卖病死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查扣病死猪5头。经查,2018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项某利用自己乡镇无害化处理站员工身份,在辖区养猪场有病死猪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时,通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到养猪场将病死猪拉走,并向何某收取每头30—50元的介绍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将病死猪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将收购的病死猪屠宰分割后销往市场。

  8、广东揭阳林某某等制售病死猪肉案。

       2018年8月,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病死猪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捣毁屠宰、加工窝点2处,现场查获病死猪4头及大量病死猪肉加工成的腊肠。经查,2016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为非法牟利,大量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后,销售给广东潮州陈某某等人,加工成腊肠等食品,销往广东、湖北等省,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

  9、浙江瑞安李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9年1月,瑞安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生猪产品6.5吨。经温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部分冷鲜猪肉“非洲猪瘟”病毒呈阳性。经查, 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联系河北籍养殖户王某某,委托办理生猪屠宰的相关手续及屠宰公司进行屠宰等事宜,王某某串通河北曲周动物检验检疫站工作人员李某某虚开动物检验检疫证,将部分生猪从河北某食品公司屠宰出栏,主要销售至浙江瑞安蔬菜批发市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10、福建宁德林某某等私屠滥宰案。

       2018年10月,宁德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私屠滥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端掉非法生猪屠宰窝点1处,现场查获生猪20余头。经查,2017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人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在漳湾镇私设生猪屠宰窝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涉案金额达6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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