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中的失能老人将享受鹤壁市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鹤壁卫生计生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生活质量,提升获得感,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鹤壁市市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鹤财办社20194号)。根据《管理办法》,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和城乡居民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的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护理补贴50元。《管理办法》将于202011日起实施。

   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中的失能老人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我市在全省是第一家。

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家庭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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