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技术标准和分组计划方案的通告
关于做好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技术标准和分组计划方案的通告医疗保险办发﹝2019﹞36号相关省、自治州、市辖区,新疆兵团诊疗保障局:为贯彻执行医疗保险付款方式改革创新每日任务,进一步加强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我区机构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与付费技术标准》(简称《技术标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DRG(CHS-DRG)分组计划方案》(简称《分组计划方案》)。现下发给大家,并就相关事宜通告以下:一、坚持不懈统分结合,逐步完善有社会主义本质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各试点城市应遵照《技术标准》确认的DRG分组基本概念、应用领域、专有名词界定,及其统计数据规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标椎化发送标准、分组对策与标准、权重值和利率确认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分组计划方案》,保证26个关键确诊归类(MDC)和376个关键DRG分组(ADRG)各省一致,并依照统一的分组使用指南,融合全国各地真实情况,制订当地的分类DRG分组(DRGs)。各试点城市不可随便变更MDC和ADRG变比。二、贯彻执行规范,搞好基本数据质量操纵各试点城市要依照《国家诊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标椎化工作中实施意见的通告》(医疗保险发〔2019〕39号)和《国家诊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定点医院等信息业务流程编号标准和方式 的通告》(医疗保险发〔2019〕55号)规定,统一应用医疗保险疾病诊断和手术治疗实际操作、诊疗服务、药物、医疗耗材、医疗保险结算清单等5项信息业务流程编码标准。试点城市医疗保险经办人员组织应创建信息业务流程编码标准维护保养精英团队,进行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查询日常动态维护保养、编号投射和相关插口更新改造等工作中,推动信息业务流程编码标准落地式运用,在各省应用“通用性言语”。根据医疗保险结算清单收集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统计数据。各试点城市要积极推进与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有关的信息系统软件更新改造工作中,健全设计方案、招标会、购置、布署等重中之重阶段的实行和监管,提升数据库管理工作能力。三、建立权威专家团队,出示技术性支撑点国家诊疗保障局创立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协作组技术性指导组(简称“技术性指导组”),设于北京诊疗保障局。试点城市和所属省(区)还要相对建立当地权威专家团队,包含医疗保险管理方法、信息科技、数据分析、病案管理、临床医学专业等各层面的权威专家,打造出系统化的管理方法团队,提升管理效率,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实行和推动。技术性指导组将机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专家团对省部级、试点城市医疗保险单位的技术骨干工作人员和关键权威专家开展培圳。相关省(区、市)和试点城市承担对有关部门别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地区相关权威专家的培圳,进一步保证报名参加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全部工作人员都培圳及时。请相关省(区、市)医疗保险单位认真执行本通告规定,会与当地DRG付费国家示范点协作组各领导小组,依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国家试点工作。我区将同歩进行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检测评定工作中,重中之重是检测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评定DRG付费改革创新成果,并采用适度方法发布相关結果。附注: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与付费技术标准.pdf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DRG(CHS-DRG)分组计划方案.pdf连接:国家诊疗保障局下发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技术标准和分组计划方案国家诊疗保障局公司办公室2019年10月16日关于做好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国家示范点技术标准和分组计划方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