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头孢拉定干混悬剂 |
英文名称 | Cefradine for Suspen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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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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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6135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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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6137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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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6138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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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0020403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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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3022382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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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3021501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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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3020957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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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3020958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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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4023172 | 安徽济丰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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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6268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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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成人一次0.25~0.5g,一日4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6.25~12.5ml/kg,一日4次。 本品加饮用水至瓶上刻度线后摇匀成混悬液,混悬液室温贮放,7天内服用完;冰箱内贮放,14天内服用完。
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注意事项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头孢拉定 | CEPHRADINE APPROX. 90% (HPLC) | (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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