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甲环酸注射液 |
英文名称 | 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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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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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23005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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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23003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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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23004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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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23006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20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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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2021824 |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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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2021825 | 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 |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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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1021568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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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8120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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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1025296 | 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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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3021272 | 紫光古汉集团衡阳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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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注意事项1.慎用:(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2.本品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氨甲环酸 | TRANEXAMIC ACID | 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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