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甘油溶液 |
英文名称 | Nitroglycerin Solution |
共收录9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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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13534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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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113047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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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3022504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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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1021023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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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2020811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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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7021446 |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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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6178 | 宜宾红光制药厂 |
200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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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1639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0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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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1093 | 西安丽生药业有限公司 |
200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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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液:1%溶液舌下给药,一次0.05~0.1 ml,一日2ml。
不良反应⑴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⑵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⑶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⑷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注意事项⑴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⑵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舌下含服用药时患者应尽可能取坐位,以免因头晕而摔倒⑶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⑷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⑸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⑹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⑺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硝酸甘油 | NITROGLYCERIN | 硝酸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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