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
英文名称 | Pethid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共收录5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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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2022074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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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2413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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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3058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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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3020021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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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3020022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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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痛:注射,成人肌内注射常用量:一次25~100mg,一日100~400mg;极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静脉注射成人一次按体重以0.3mg/kg为限。3.分娩镇痛:阵痛开始时肌内注射,常用量:25~50mg,每4~6小时按需重复;极量:一次量以50~100mg为限。4. 麻醉前用药:30~60分钟前按体重肌内注射1.0~2.0mg/kg。麻醉维持中,按体重1.2mg/kg计算60~90分钟总用量,配成稀释液,成人一般以每分钟静滴1mg, 小儿滴速相应减慢。5.手术后镇痛:硬膜外间隙注药,24小时总用量按体重2.1~2.5mg/kg为限。6. 晚期癌症病人解除中重度疼痛:因个体化给药,剂量可较常规为大,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疼痛满意缓解,但不提倡使用。
不良反应1. 本品的耐受性和成瘾性程度介于吗啡与可待因之间,一般不应连续使用。2.治疗剂量时可出现轻度的眩晕、出汗、口干、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及直立性低血压等。
注意事项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医院和病室的贮药处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各级负责保管人员均应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使用该药医生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两年备查。2.未明确诊断的疼痛,尽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治。3.肝功能损伤、甲状腺功能不全者慎用。4.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尤其与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以及中枢抑制药并用时。5.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紫绀、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6. 注意勿将药液注射到外周神经干附近.否则产生局麻或神经阻滞。7.不宜用于PDA,特别不能做皮下PDA。
盐酸哌替啶 | PETHIDINE HYDROCHLORIDE | 1-甲基-4-苯基-4-哌啶甲酸乙酯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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