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末开始,随着报纸大量发行,支持报纸商业运作的广告也成为提供信息的重要来源。在各种报纸广告中,刊登最多、篇幅最大、最为醒目的,大概要属香烟和药品的广告。通过选取缅甸华商胡文虎和胡文豹兄弟的虎标永安堂药品为对象,集中探讨了19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新加坡、上海和台湾的几份报纸上药品广告里蕴含的法律知识及其迷思,发现虎标药品的报纸广告,除了和其他药品一样,声称“迅速有效,否则退费”,有一项特别强调的重点,便是用心用力打击其他类似的药品,以树立自家独一无二的地位。虎标药品的“反仿冒”广告,经由“动之以情”、“发之以怒”、“讽刺嘲笑”、“辨清真假”、“诱之以利”、“绳之以法”等形态,倾注打击仿冒的决心,尤其是详细陈述捉拿仿冒者的经过、公开仿冒商号及产品的名字、罗列商标法和刑法对正规产品的保护,为一般消费者提供了基本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