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黎族现约有八十余万人,大部份聚居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黎族有悠久的历史,他们与汉族等民族一起开发了海南岛,并且发展了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国以来研究黎族社会经济史,多侧重于讨论解放前尚保留在五指山中心区少数人口中的、带有若干原始公社遗存因素的合亩制。而对于明清时期已在广大黎族地区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封建制经济,则少有论及。笔者近年看到一些清代海南黎族典卖土地刻木等珍贵资料,本文即拟从分析这些刻木契约着手,从一个侧面对清代黎族社会经济做一初步探讨。 一、黎族刻木契约简介 黎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历史上常用刻木结绳等方式做为记事、通讯交往的手段。《隋书》卷三十一记:“其俚人质直尚信……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刻木以为符契”。此处俚人即包括黎族。《崖州志》卷十三载,黎人“赊借,刻竹为契,刳两执之。”关于结绳尚未发见更详细的记述,刻木为契的情形则多有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