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砷地下水灌溉区动物饲料及产品中砷污染水平研究

《畜牧与兽医》 袁雪花;苏玉红
摘要:
为合理评价新疆奎屯高砷地下水灌溉区动物饲料及产品中砷污染水平,随机采集典型灌溉区所产农作物源饲料(玉米秸秆、甘草秸秆、稗子草、麦麸苜蓿以及玉米籽粒)126份、动物肉和内脏样品162份、生鲜牛奶24份及棉籽油样品6份,并采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其中砷含量。结果表明,按照我国《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中规定家禽、猪配合饲料中总砷含量允许量≤2.0 mg/kg这一标准,农作物源饲料样品中总砷含量超标率为26.19%,其中,玉米秸秆和稗子草样品中总砷含量超标率分别达100%(n=24)和75%(n=12),玉米秸秆样品中总砷含量最大超标3.5倍,且其中61%为毒性大的三价砷;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肉类总砷限量值为0.5 mg/kg,生乳总砷限量值为0.05 mg/kg这一标准,动物样品中总砷超标率为16.67%,其中猪肝羊肝、鸡肾和鸡肫样品中超标率分别为47.62%(n=21)、38.10%(n=21)、22.22%(n=9)和16.67%(n=6);牛奶样品中砷超标率达62.50%;按照我国《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中规定食用油中砷的允许量为≤0.1 mg/kg这一标准,所采集的棉籽油样品总砷含量均未超标。研究表明,高砷地下水灌溉严重影响了当地所产动物饲料及肉品质。
砷 , 地下水灌溉 , 饲料 , 动物产品 , 牛奶 , 棉籽油
下载全文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