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秸秆放倒证”说起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 建伟
摘要:
据人民日报消息:2007年9月15日,河北省成安县委、县政府印发“成发[2007]1日号文件”,规定“在玉米秸秆还田示范区内.因零星地、插花地等原因.不便农机统一作业,确需放倒、撂倒玉带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放倒,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9月己4日.漳河店镇朱庄张振岭像往年一祥收割自家的己亩玉米,但由于没有办证,遭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制止和训斥,双方为此还发生了冲突,当地派出所介入.以“双方没有受伤”为由末作处理。张振岭的女儿到镇里说理.镇干部说.没有放倒证放倒玉米秸秆.按“上面规定”要进行处罚。农民是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带,难道政府还要管7河北成安县法制办对“成发[2007]18号文件”逐字逐句进行审定,后宣布废止。沸沸扬扬的“秸秆放倒证事件”告一段落。
玉米秸秆还田 , 县政府 , 工作人员 , 河北省 , 安县 , 示范区 , 指挥部 ,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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