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清分享】国务院发文:严打执业药师挂证!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其中,重点提到了执业药师的诚信问题。
业内人都知道,执业药师的诚信与否,与兼职挂靠脱不了干系。国务院发文要加强执业药师的诚信体系建设,很明显是暗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的现象。
实际上,如今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出台严打“挂证药师”的措施。
早先,山东食药监局针对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师违规挂证的情况,从网络、社保、实地核查入手,严把药师资质、兼职、在岗关,杜绝药师空挂现象。被列入“黑名单”的执业药师,将面临取消当地担任药师、执业药师的资格。
在2016年初,浙江省食药监局就发布《2016年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将将加大飞行检查和暗访暗查的力度,重点整治以非法销售假劣药品和回收药品、挂靠走票、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药学服务人员兼职、仓库湿温度记录造假、不按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制剂,超范围经营药品、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等问题。
例如安徽将完善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的数据库建设,及时构建药品监管人员实时查询和社会监督共治的信息平台,并实行全省联网,今后执业药师挂名或者虚聘都将被系统“拉黑”。
再如深圳,要求存在兼职行为的执业药师均列入黑名单,并报告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收缴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一年内累计三次不在岗的,一律纳入深圳市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随着国务院发文加强执业药师的诚信体系建设,未来各省对于执业药师挂证的黑名单管理将更加的完善。
日前,新疆食药监局发布公告,将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靠兼职行为。
根据要求,凡查实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靠兼职的,一律按违反国家药监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00402项论处,撤销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该执业药师持有的《注册证书》予以注销,同时,将该执业药师挂靠兼职情况通报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
可见,执业药师挂证,影响的不是个人,还是一个企业。对于企业而言,招聘一个全职的执业药师,和被撤销GSP证比起来,被撤证的损失可大多了!
对于执业药师本身而言,注销《注册证书》、列入黑名单,也并不是最严重的,还有更严重的终极处罚。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只要药品经营企业生产、销售假药,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等肯定遭殃,执业药师能脱得了干系吗?这不仅要面临被踢出药事队伍10年的处罚,甚至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随着执业药师挂证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国家以及各地区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想要挂证或准备挂证的小伙伴注意啦,各位千万别栽在辛辛苦苦考回来的执业药师上!
内容来源:赛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