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市:医用耗材设备「集团采购」~

正吉药业



2月10日上午,2017年深圳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16年工作,并部署2017年工作。


深圳市卫计委也在当天公开了《深圳市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提出要“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改革”。


《深圳市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原文表述如下:


(九)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完善制度规范和运作模式,继续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或相关组织发展成为药品集团采购组织。探索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集团化采购改革支持医药企业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基卫基药处、财务处、医政处分别牵头)


何为集团化采购?


深圳要探索医疗器械集团化采购改革,对医疗器械圈来说,这委实是一个新事物。那么该采购模式到底咋回事?可以从深圳的药品集团化采购(GPO采购)上找找答案。


2016年7月5日,深圳市卫计委公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立医院在药品采购方式上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以达到“试点期内,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要比2015年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的目标。


很明显,这一药品采购方式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药品供应价格。


该采购模式的操作思路是:


由政府多个部门共同遴选出1家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由其负责开展全市公立医院的药品集中、带量、限价采购;


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再与公立医院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各品规药品的供货价、预期采购量、付款要求和违约责任;


药品采购合同期限1年。公立医院应承诺购足预期采购量的80%以上药品。各品规药品的配送企业由集团采购组织与公立医院协商确定。


为了确保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顺利推进,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深圳市卫计委又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


其中,代替公立医院集中向药企采购药品的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参与采购企业的资质条件和产品质量;采购供应药品、确定配送企业;维护药品网上供应平台正常运行;网上监控交易数据等。


特别是,该集团采购组织被要求“承诺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费用控制的目标要求”。如果在一年试点期内,该集团采购组织无法实现在保质保量采购药品的基础上,药价总体降幅达到30%,遴选委员会可单方终止其资格,该集团采购组织2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遴选。


当然,该集团采购组织也被要求,开展药品集团采购时,不得采购自身生产或者代理的药品,不得参与集团采购药品的配送。


更狠的“带量议价”


药品集团采购实际上也可以视为“带量采购”的一种形式,由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通过集中采购,增加与药品生产企业“砍价”的实力,也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但是与医疗机构联合体的带量采购等相比,该带量议价模式堪称更狠了。


首先,承担采购任务的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是唯一的。这也就意味着进入深圳公立医院市场,必须要先过该组织关。


其次,深圳在药品集团采购方面,有关第三方集团的身份众说纷纭,赛柏蓝器械在深圳也当地也听到了一些商业公司的抱怨,看到了他们对改革的“恐慌”情绪,感叹未来更难做了。而去年上海也在探索药品GPO采购,但遭受到32家药企的质疑,目前进展缓慢。


从这些点滴信息中,我们可以感受到GPO采购对上游生产企业,以及下游的代理机构、配送企业,都将带来极大的影响,从而引起行业热议、甚至反弹。


我们相信深圳的医疗器械GPO采购,一定会参考药品GPO采购的模式。但是否由同一家第三方集团来承办,目前尚未知晓。如果是同一家,嘿嘿,想什么呢,赶紧起办法去适应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