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规划能否治愈“救命药”之荒
低价“救命药”一药难求的新闻,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来溜一圈”,成了“高烧”不退的热点话题。但今后,这个话题有望终结。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日前正式对外公布。《规划》特别提出,要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保证临床必需、用量不确定的低价药、抢救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的市场供应。此外,《规划》还明确,鼓励具有临床价值的新药和临床急需仿制药研发上市,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及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
近年来,鱼精蛋白、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平阳霉素、放线菌素D等“救命药”频现“药荒”,导致一些患者手术延迟、抗癌治疗中断,甚至因此错过最佳抢救和治疗期。有些“救命药”其需虽少、其价虽低,但属临床必需,什么时候都缺不得。
“保障市场供应”、“优先审评审批”是《规划》给“救命药”短缺开出的两剂对症良药,也给了民众一颗“定心丸”——往后生了病,或不用再担忧“救命药”难寻。
低价“救命药”短缺,除了能力性短缺和结构性短缺原因之外,更多的是价格性短缺原因:一些药品市场价格太低、利润太薄,企业往往选择少量生产或者不生产。当然还有流通环节的问题,药商、医药代表、医院都因无利可图而不太乐意与低价药“打交道”,在以药养医的环境下,医生更热衷于用能从中获得更多利益的高价药来替代低价救命药,由此产生产能降退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解决低价“救命药”短缺问题,尤其需要政策发力,从顶层设计上给予“救命药”在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方面更多的规范和支持。事实上,政府部门也采取了积极行动。2016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将临床急需、市场短缺等17种情形纳入优先审评。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再次提要出优化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加快审评审批。
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还需更具体的举措。《规划》开出的“方子”还只是方向性的,具体如何“抓药”,如何“煎药”,还需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比如可以从定价机制、医保制度、招标采购、税收制度、审评等多方面入手,给予濒临灭绝边缘的低价“救命药”生产企业以政策倾斜,以“以需定产”保障“救命药”供给的持续性。
治愈“救命药药荒”之病,须灵活运用好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和政府这只“有形的手”,两手相协,给予药品企业明确的价格信号、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确保“救命药”不再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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