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你两家公司关于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报告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请,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A7310057)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01-Aa-20140084),依法注销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B7300072)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HN06-Ab-20140007)。自通知之日起,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德邦医药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药品经营活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