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发布后,网友们的这几大疑问,你是不是也在关注?

西城卫生通讯


昨日,《重磅|北京重大医改举措今日公布!挂号费诊疗费将成为历史!》一文一经发出,引起了公众强烈的反响。


除了对此次医改的肯定和期待,也有一些读者提出了困惑和质疑,健康北京收集了大家疑问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希望能通过以下的回答,消解大家的疑问。


首先,健康北京要再向大家介绍一下此次医改的重点:



  三项重点举措  

1. 取消原有15%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


2. 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有升有降”的调整。


3.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


—  覆盖3600多家医疗机构 —


此次改革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均参加改革。



梳理了政策的重点内容,健康北京再来解答大家的疑问。



药品降价,降了多少?



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全部进入阳光采购平台,按需采购。按照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北京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采购价格平均下降8%。


除此之外,此次改革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也就是说,医院的药品将以进价买给患者。


这样一来,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和取消药品加成“双管齐下”,可使药价平均降幅达20%左右


药品降价,一方面可以减轻广大患者,尤其是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医院不能从药品加成中获利,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药事管理,理清“开贵药、乱开药”的土壤,切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关系,进而促使医院探索“依靠优质诊疗服务求生存求发展”的运行机制。


为什么设立医事服务费?是挂号费的变相涨价吗?


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多知道点:

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435个医疗服务项目调整,看病费用会涨吗?


这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中,上调了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比如普通床位费从28元调整为50元、针灸从4元调整至26元;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比如PET/CT从1万元降低到7000元。


再加上前面所介绍的20%左右的药价降幅,经测算,改革后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上基本平衡,患者费用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比如以药物治疗或者CT、核磁检查患者费用一般会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患者诊疗费就会有一定增加。


据卫生部门测算,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次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费用略有上涨,例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医药分开改革后,药师是不是不能发挥作用了?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会继续提供药学服务。医药分开,不意味着药事工作的削弱,而是要更集中的在药学技术发展和临床服务上做工作。医院药事部门将会成为合理使用药品的内部监控者和成本控制者。


如果大家对医改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可以在健康北京后台留言,我们会整理出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进行解答,谢谢大家~



编辑:ly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