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开如此做,这个“锅”政府要背!

广东省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近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取消了医院门诊药房,患者用药需到医院附近新开设的药店“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购买。然而,有消费者反映,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只是把门诊药房搬到了医院外,在妇儿中心店开药后仍然需要在医院内缴费,并非真正的医药分开。(《中国医药报》2017.3.28)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医疗机构药房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有偿经营和管理。其设计初衷是用市场竞争来降低药品价格,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但现实中,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形式上的药房托管一样,全国各地均有类似出现,医药并未真正分家。北京大学药学院管晓东表示,以药房托管名义尝试所谓的“医药分开”,并没有降低药价。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关于停止“医院药房托管”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受到一批业内人士的关注。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形式上的药房托管呢?

      

据了解,药房托管承接方大多数为医药商业公司,医疗机构与其签订协议后,商业公司一般会将营业收入的30%返还给医院。在过去药房托管的失败案例中,30%的返利几乎榨干了商业公司全部利润,甚至是赔钱赚吆喝,最终导致难以为继。有业界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药房托管为医院带来了“医药分开”改革的名声,名正言顺地拿到了药品利润,却将压力转移到商业公司和消费者身上。药房托管不仅没有遏制药价虚高,反而使药价更高,让消费者付出更多。


而之所以出现或容忍这种异常的“医药分开”,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利益诱惑,其原因是取消“以药养医”给医疗机构带来“损失”,而政府没能兑现许诺——加大医疗投入、合理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因此医疗技术的高性价无法体现,所以医院为了发展、医生为了生计就不愿斩断医药经济利益链,而暗地里走院外设立药房继续“以药养医”,说是药房托管,不过是取药窗口的变位而已!当然,监管不力也是原因之一。


要预防或改变杜绝此现象的继续出现,当然需要出台新的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但政府也必须兑现承诺,一是政府就必须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投资,比如基建、设备,不能让医疗机构因为成本而过度医疗和暗中设立药店谋取利益;二是出台新的薪酬分配制度,加大提高结余奖金分配比例,三是调整提高医疗医疗服务价格,让医疗机构及医生有合理的职业收入,让他们愿意与药品盈利分开。


这也需要工商管理及药管部门加强其职能作用,对新设药店必须严格按行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凡新设药店与医疗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一律给予严肃处理。限制医疗机构出现门诊药品采购,可通过检查财务账单,核对病房药房收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而现实中,政府虽一再号令“医药分开”,但至今却迟迟不见有完善的政策制度措施出台,比如政府投资不足,但又要求走公益之路,廉价服务,让公立医院不得不想方设法应对,从而出现营利性行为。


一句话,公立医疗机构门诊药房需要“改嫁”与主人分开了,不出现形式上的药房托管,政府就必须给它必须、充分、合理、规范的政策支持与严格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