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出手,药店风暴已席卷各地
作者:夕语
一项事物的灭亡也就寓意着另一项事物的产生。
3月23日,国家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关乎所有药店的GSP认证费也被取消了。
认证费取消不过数日,各省各市又陆续出台新的零售药品流通监管制度。
▍河北唐山:填补药品零售GSP认证空白
日前,河北唐山市食药监局率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根据药店实际情况,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主动重新申报GSP认证,对于逾期未按规定申请认证、变更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其GSP认证证书,经查存在严重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要求的行为,按规定撤销GSP认证证书。
▍甘肃省:印发《甘肃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西部商报》报道,4月1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印发了《甘肃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包括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基层用药质量安全和中药材中药饮片3大领域。
对于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包括,整治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记录等药品经营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
对于存在拒不报告、谎报瞒报以及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且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5种情况的药品流通企业将从严、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湖南蓝山:18家药店要求整改
4月5日,湖南省蓝山县食药工商质监局于近期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主要是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处方审核、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驻店药师管理、药品分类摆放、非药品销售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目前,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50余家,责令整改18家。
▍江西抚州:两家药店已被撤销GSP认证证书
据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抚州市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公告(2017年第1号)》显示,崇仁县春天低价药店、杰安特大药房等两家药店因经营不规范被撤销GSP认证证书。不规范的原因为药品不可追溯、销售手续不合格,以及药师未在岗等。
国家药品监管从未放松,取消GSP认证费用也是为更好的方便药店执业,但是药店也要配合监管,如诺不然,无疑也是自掘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