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新规发布,定增受到影响相对较大

广发医药研究小组
核心观点


事件: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新规定实施

2017年5月27号,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随后,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配套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新规即日实施。


新规明确增加了IPO、定增特定股东主体的减持限制

旧版减持仅针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本次新版在之前的基础上,明确增加了通过IPO、定增方式持有的特定股东主体。而且针对减持的披露环节中,除了旧规规定的大股东外,董监高也要预披露减持计划,但是对于IPO以及定增的股东没有预披露的要求。


新增特定股东减持、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规定

在旧版“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应符合预披露,3个月内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1%的限制”基础上。新增定增股东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认购的50%规定。新增大宗交易,3个月内减持不能超过总股本2%的限制。


医药行业新规发布后,对定增市场影响大

①从表2分析看到,按照新规发布后,2017年5月30日的起始日期计算,未来医药行业定增解禁的市值达到2718亿元,占限售A股市值的44%,A股近50%医药企业受到影响。定增通过集合竞价交易1年减持最多4%,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最多8%,两者相加为12%,但同时受到不得超过定增认购50%的规定。②按照定增之前发布的发行价规定,目前需要采用发行期首日以市价方式发行,而且都至少要求锁定12个月。发行价格优势降低,减持时间延长,获得收益的风险性增加,定增业务受影响增大。③在所有的医药股中,我们按照限售股占比从低到高进行了排序,新华医疗、中恒集团、华海药业、通化东宝等限售股占比较低,受影响相对较小。


IPO股东减持同样受限,引导公司注重长期成长

对于IPO股东减持,也必须满足3个月1%的集合竞价交易减持,以及3个月2%的大宗交易减持。未来有望引导公司更加注重长期成长性,减少炒作,市值管理等行为。表3统计,从A股的医药上市公司来看,20多家新股减持受限,对应的限售股市值为3401亿元,占限售股市值的55%。


未来通过定增发行,收益降低风险提高

目前针对一系列定增的规定来看,定增未来收益率明显下降而因为减持时间的延长导致的不确定性风险也明显上升。目前A股37家上市公司已经处于证监会过会之前的阶段,将会受到影响。


风险提示

政策不稳定性风险;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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